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公示

2022年7月8日,甘肃省地质调查院向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关于《华亭煤业公司2021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申请报告。由于申请的相关事项直接关系他人利益,根据相关规定和办理程序,现将申请单位提出的关于审批华亭煤业公司2021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建设项目拟占用林地的情况公示如下:

该项目拟临时使用崇信县林地面积0.3424公顷,涉及崇信县黄花乡水磨村,新窑林场。按地类分:拟使用乔木林地0.3424公顷;按权属分:拟使用国有林地0.1610公顷,集体林地0.1814公顷;按森林类别分:拟使用国家级二级公益林地0.3424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Ⅱ级保护林地0.3424公顷。按林种分:拟使用防护林0.3424公顷。按起源分:拟使用人工林0.3424公顷。

拟使用林地单位:甘肃省地质调查院

建设项目法人:余君鹏

建设项目名称:华亭煤业公司2021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批准单位:崇信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项目申请单位:甘肃省地质调查院

项目实施地:黄花乡水磨村、新窑林场

本公示起止日期:自本公示张贴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所征占用林地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具体意见,电话0933—6121657。在此期间内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林地手续。

特此公示。


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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