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82300ZJ100/2019-00294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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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崇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19-03-14 |
信息名称 | 关于继续延长《崇信县2017年东塬子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奖励政策执行时限及标准补充规定》的通知 |
棚户区改造管理中心各成员单位:
按照《崇信县2017年东塬子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奖励政策执行时限的通知及标准补充规定》(崇棚改发〔2018〕3号)和《延长崇信县2017年东塬子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奖励政策执行时限的通知》(崇棚改发〔2018〕4号)文件规定,东塬子片区房屋征收阶段性工作已于2018年12月31日结束,但该片区内仍有41户住户未签约。
为确保该片区6月底前完成“清零”任务,保障群众利益。经请示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2019年3月9日棚户区改造管理中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继续延长《崇信县2017年东塬子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奖励政策时限的通知》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
特此通知。
崇信县棚户区改造管理中心
2019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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