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志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崇政人字〔2020〕19号
经2020年10月14日县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朱志刚同志任县农村能源发展中心主任;免去县农业科技开发示范中心主任职务。
王 成同志任县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副站长;免去县农业科技开发示范中心副主任职务。
吴建峰同志任黄花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免去黄花乡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佘爱平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伟贤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
杨金田同志县农村能源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