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祥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崇政人字〔2020〕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2020年11月23日县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李祥玉同志任黄花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主任(所长、站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工业集中区铜城能源循环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袁 野同志任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招商服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企业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崔银奎同志任县龙泉寺-五龙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体育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冯文轩同志任县劳务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刘小林同志任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小琴同志任锦屏镇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侯 勇同志任木林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副主任(副所长、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刘琴琴同志任木林乡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俞锌同志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建祥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一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小军同志任县体育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
贾红平同志任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企业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班文魁同志任县安委办主任;免去县水土保持站站长职务。
关秋红同志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免去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仲瑜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迎春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梁超斌同志县安委办主任职务。
陈占学同志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张红伟同志县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