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在市场领域推行“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决策部署,凝聚监管合力,强化监管责任,推动监管从“按事项管”向“按行业管”转变,最大限度减少多头重复检查,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据崇双随机办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全县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崇双随机办发〔2024〕2号)有关要求,结合行业实际,现将2024年度“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健全监管制度
(一)统一监管平台。依托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监管”子系统开展“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局属各单位要规范发布抽查计划、开展邀约管理、制定抽任务、随机抽取监管对象及执法人员、及时录入公示结果,做到全程留痕可追溯。
(二)加强行业抽查事项清单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动态梳理完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要将同行业的多个抽查事项合并到同一抽查计划中,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随机抽查事项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要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和数量。
(三)加强双随机抽查“两库”管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的原则,在“两库一清单”模块建立健全监管对象库和监管人员库。根据抽查领域分行业,分层级动态调整监管对象标签管理库,确保不存在注销及吊销市场主体。按照执法资质和业务专长动态调整监管人员标签管理库,确保不存在调出及退休人员。
二、规范监管程序
(一)科学制定并发布公示抽查计划。局属各单位、各相关股室参照《市局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并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监管”模块建立“一业一查”联合监管对象标签库和执法检查人员标签库(简称“两库”),监管对象标签库要包含本行业所有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执法检查人员标签库要按照业务特长进行标记。
(二)协调开展邀约管理,科学匹配实施抽查任务。要加强与配合部门的沟通衔接,紧密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发起邀约、配合部门恢复邀约、行业主管部门执行双随机匹配、名单确认下发、下载检查结果表的程序,最终科学实施“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监管的程序,规范开展联合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发起邀约时间最短1个月、最长3个月,确保不因抽查任务过短造成超期任务。行业主管部门要共享监管对象标签库,确保联合监管标签库一致,抽查比例一致、抽取结果一致。
要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监管对象标签管理库及相关部门执法人员标签库中随机抽取并匹配,并科学实施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多头干扰。
(三)及时录入结果,强化公示运用。各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督促执法检查人员在本次抽查任务完成的同时,将抽查检查结果全部通过移动监管手机APP录入公示,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确保“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两个100%”硬指标(即计划完成率100%和抽查检查结果公示率100%)全面完成。
移动端APP使用安卓手机浏览器扫描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首页移动监管二维码,下载“互联网+监管APPA”后,按照登录本人账号、密码登录→应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双随机→待检查任务→检查结果填写→提交的流程规范执行。(每个移动设备只能登录一个账号,不可切换登录多账号,以防账号锁定。)
(四)做好后续处理,实施联合惩戒。对“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抽查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属于可以当场纠正的,依法提出整改要求,并如实记录;属于应当立案查处的,依照法定程序立案处理,特别是涉及行业性、区域性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危险隐患,应由主管部门通知其他配合部门和执法办案机构协同解决。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开展“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行“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是我局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执法方式、创新执法机制的重要举措。局属各单位、各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要求完善“一单两库”资料,组织开展执法抽查,并将抽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
(二)规范执法,确保“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取得实效。坚持公正高效、规范透明的原则,严格依法抽查事项清单、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检查工作指引等开展抽查,规范执法行为,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要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关监管,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切实解决执法不公、执法扰民等问题。
(三)加大执法力度。联合检查部门对实施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坚决予以打击,并据实公开发布查处进展、阶段性成果和结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