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案财物认领的公告
- 责任编辑:姚波宇
- 来源:市公安局
- 时间:2021-06-04 10:51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涉案财物处置工作,保证有关当事人权利,确保相关财物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现对我局办理“9·30”非法经营(传销)案件中依法扣押的相关财物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六个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请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财物所有权证明到我局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上缴国库。联系电话:09335960147。
特此公告
附:平凉市公安局“9·30”非法经营(传销)案件涉案财物表
平凉市公安局
2021年6月4日
附件:通告涉案财物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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