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党史学习教育办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要求,紧盯党史学习教育目标任务,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以“法治惠民生”亮点打造为重点,着力解决一批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三调联动”促进和谐,让群众感受平安建设新成果一是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指导各司法所、调委会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95%以上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调联动”机制,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有效实现“公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严格落实维稳情况“日报告、周分析、月研判”和信访信息“零报告”制度,对全县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相关数据进行分类统计,确保了基层稳定。三是认真组织全县600名人民调解员参加了省上统一组织的调解员业务网上培训,通过线上听课,线下集中学习讨论和交流经验,有效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四是申报省级“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7个,人民调解员8个,省级“枫桥式”司法所1个,接受省级复核验收司法所1个,调解员1个。向全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报送案例3个。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扎实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行动”,坚持集中排查、经常排查和敏感时期重点排查相结合,对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拉网式排查48次,全面掌握矛盾纠纷信息,从源头上防范因不和谐因素而引发的恶性事件,今年以来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04件,调解成功404件,矛盾调处成功率为100%,发放人民调解个案补贴2.42万元,对签约的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按时发放报酬3600元,极大的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二)依法监管提升水平,让特殊人群温情回归社会一是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真情帮扶暖心”活动:联合人社、民政、工会等部门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就业培训、困难救助等方面的帮扶活动,帮助解决矫正对象在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帮扶率达到100%,彰显法律刚性的同时体现人文关怀,树立他们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的信心和决心。二是积极开展重点人群风险稳控工作,摸排再犯罪风险较大、有暴力倾向、情绪不稳定人员,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矫正情况,调整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共走访社区矫正对象278人次。帮助联系民政等部门救助帮扶5人,指导就业2人,增强了矫正效果,提升了教育改造质量。三是积极开展“家门口会见”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远程视频会见覆盖面,让90%以上的在监服刑人员都能通过远程视频会见的方式见到家人,感受到亲人的关心和期盼,提高教育效果。办理远程会见22次65人次,为特殊人群家属家门口探监打开了快捷会见之门,减轻了服刑人员家属跨地区远程奔波,经济开销大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监区教育管理质量,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顺利融入社会,减少再犯罪打下良好基础。四是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确保管理制度合法、办事程序合规。对不按规定参加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的社区服刑人员,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依据《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及时训诫、警告,今年依规办理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审批47人次,给予书面训诫1人次,警告1人,开展个别教育谈话28人次,心理疏导12人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内。五是加大安置帮教对象基本信息录入率、服刑人员核查率、预释放人员回执率,截至目前安置率99%,帮教率100%,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5%以内。坚持“教育、感化、救助、帮扶”工作方针,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落实各项社会救助和就业帮扶政策措施,促进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丰富载体精准发力,让群众感受法治宣传良好氛围一是全面推动“八五”普法顺利实施,扎实开展“法律十进”活动。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5.15”律师义务咨询日、“6.5”世界环境日、民法典颁布一周年等契机,在县城主街道开展大型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集中开展各类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28场次,举办专题讲座15场次,散发传单1.5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698人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结合“疫情防控”、新时代文明实践、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原S304线环境整治等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县文化广场、各乡镇、村(社区)、县工业集中区、农贸市场开展主题宣传10场次,依托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微信平台,发布宣传信息1201条,有效扩大了法律法规宣传的覆盖面,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二是扎实开展法治县、法治乡(镇)、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联合县公安局、民政局对我县范围内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命名的13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复核。并对新窑镇西刘村、黄寨镇甘庄村进行了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建成锦屏镇铜城村,新窑镇赤城村、西刘绿源美,黄寨镇马寨村等法治文化广场(公园)4个。三是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实践紧密结合,深入推进各类民主法治创建活动。至目前,全县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县级民主法治村68个,创建率88%。四是充分运用互联网优势,集中打造了电视、广播、网络、微博、手机“五位一体”的媒体普法平台,创办的《法治崇信》栏目、《崇信普法》微博、《崇信普法》今日头条等紧贴群众实际需求,交流互动老百姓关心的法律话题,法治宣传的影响力不断提升。上半年累计刊发普发信息1598条、播放法治栏目6期。与县移动公司合作打造手机普法平台,编发手机短信6期,总计发送6000余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普法教育提高人民法治素养带来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整合资源提高质量,让群众享受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一是积极整合各类资源,提高便民服务质效,将法律服务实体建设与县政务大厅、乡村群众服务站、便民窗口有机结合,建成县乡村三级法律服务平台93个,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3个,签约村(居)法律顾问7名,做到了“一个门”进来、“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二是积极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网上便民措施,通过开通电话、微信、qq等线上公证法律咨询渠道解答公证法律咨询120多人次。组织公证工作人员下沉到村、社区、敬老院开展公证法律服务宣传、讲课;开通电话、微信、qq等线上公证法律咨询渠道,积极办理公证法律援助案件,对于符合援助条件公证案件积极建议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对于行动不便的电话预约,上门办理。三是扎实开展“法律体检”“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知晓率;降低法律援助受理门槛,对低保人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申请法律援助事项,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开通绿色通道,凡涉及农民工讨薪、军人军属等申请法律援助的优先受理;开通县公共法律咨询服务热线0933—6128003,工作日和工作时间指定专人接听,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开展法律预约、指引服务;四是实行申请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开展法律援助宣传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面和影响力。四是严格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86个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县7名签约法律顾问已累计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19余件,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700余次,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件,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配合村级调解组织排查化解纠纷120余件,回访满意度达98%,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便利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全县累计办理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3件,其中非诉讼77件,民事诉讼6件,刑事诉讼10件,代书52件,办理公证事项366项,调解纠纷200余件,接受咨询1400余人次,有力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为民办实事工作高质量开展。

、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我们虽然在“为民办实事”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县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普法宣传载体不够丰富,法律服务特色亮点打造不够突出等问题客观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接下来为民办实事工作中认真研究,再出实招。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党史学习教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为民办实事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得到实惠,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管教并举,提升特殊人群转化。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运用全县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定位全覆盖。严格落实“两个八小时”,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落实每周集中学习教育制度。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做好与监狱、看守所的无缝衔接,进一步提高安置率、帮教率,严防刑满释放人员涉黑涉恶、参与群体性事件、制造重大恶性案件,最大限度减少再犯罪。

二是注重方式方法,持续发展“枫桥经验”。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效果有大的提升。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发挥驻法院、派出所调解工作室作用,实现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无缝对接。严格落实报告制度,督促指导村(居)调委会每半月对本区域范围内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并按程序及时上报排查情况。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督促指导各部门按照年度普法计划、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围绕12.4、元旦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法治崇信”电视栏目,由重点普法责任单位组织节目、稿件分期播出或刊载。深入开展法治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推动建设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四是围绕成果转化,夯实为民服务基础。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重点做好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精准解决一批老百姓最关切,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大力推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丰富法律服务载体,开展送法上门服务,持续加大“治欠保支”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建设一批有特色的普法宣传亮点工程,全力打造汭河流域普法长廊,积极营造人人学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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